2017活动总结-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研讨与培训
发行时间:2018-03-21
IFCE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行两场关于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研讨与培训活动。 7月22日的主题是环境公益诉讼实务操作研讨,于北京胜利饭店召开,参会人员由法学专家、法院、检察院、环保部、社会组织、环境律师、媒体共计六十余人组成。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北京工业大学谭柏平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竺效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作为点评法学专家参会。来自全国的拥有公益诉讼经验的社会组织代表参会并由自然之友、河南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杭州生态文化协会、中国绿发会重点发言。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别涛司长、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均发言,讲述了对公益诉讼的看法及体会。会议分为上下两个单元,分别研讨社会组织、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实务操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挑战及面临的机遇、趋势发展。
11月23日的主题是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关系研讨,参会人员由法学专家、法院、检察院、环保部、社会组织、环境律师、媒体共计五十余人组成。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别涛司长、中国绿发会周晋峰秘书长、国际中国环境基金会何平会长致开场辞。山东省环保厅、贵州省环保厅、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根据具体案例根据会议主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下午会议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副厅长刘艺发表主旨讲话,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根据自己工作实践提出了建议。广东省环保基金会在海洋公益诉讼环节介绍了自身的案例。自然之友、天津环保产品促进会、重庆绿联会、绿会合作环境律师及多家媒体参加了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天津大学孙佑海教授、北京大学汪劲教授、青岛科技大学辛帅讲师作为点评法学专家参会。
两次研讨活动均是直接针对目前环境公益诉讼中所面临的问题而讨论,活动邀请了政府机构,学术机构,律师事物所,法院,检察院,NGO代表等, 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进一步开展取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7月22日,在北京召开环境公益诉讼实务操作研讨会
11月23日在北京召开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关系研讨会